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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全面开启我省耐多药肺结核防治新航标

时间:2013年04月11日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字体:

 

         2013329浙江省卫生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民政厅出台了《浙江省耐多药肺结核防治行动计划  (2013-2015年)》(浙卫发【201383号)。《行动计划》要求从2013年起,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要在全省所有地市全面铺开。

《行动计划》要求从2013年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治疗管理工作,确保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得到及时、规范的医疗服务,降低死亡率,减少其在人群中的传播。从防治策略层面,《行动计划》要求确诊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统一在各地市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院进行规范诊治,各级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共同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从政策层面,切实保障经费的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公共卫生结核病防治专项的政策,妥善解决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医药费用,最大限度的减轻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要实现全省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90%、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达到90%、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60%、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对耐多药肺结核门诊及住院的报销比例不低于70%的具体目标。

《行动计划》为我省十二五期间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方向开启新航标,为有效控制我省耐多药肺结核的流行、扩大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的覆盖面、有效降低耐多药肺结核造成的危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疾控中心 彭颖 陈松华)

(作者:彭颖;陈松华; 编辑:浙江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