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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推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可持续性发展

时间:2012年05月04日来源:浙江结核网点击: 【字体:

——浙江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管理现场会在海宁召开健全“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推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可持续性发展

 

健全“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推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可持续性发展

 

健全“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推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可持续性发展

 

 

目前浙江省81%的县(市、区)已经实行疾控机构规划管理、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院收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追踪管理的结核病防治“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相关经验,省卫生厅于2012年5月2日-3日在嘉兴海宁市召开了全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管理现场会,参加对象主要包括各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分管院长、结核门诊主任、各市疾控中心分管主任、结防科长、14个结核病诊治未转入定点医院的县区卫生局分管局长。省卫生厅叶真副厅长、疾控处夏时畅处长、孙玉齐副处长、医政处俞新乐副处长、省疾控中心陈直平副主任、省卫生监督所俞汀科长、海宁市朱海英副市长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由夏时畅处长主持,叶真副厅长做了关于《健全“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推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可持续性发展》重要讲话,形象地将结核病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政府在结核病控制工作中利益相关、休戚与共的关系比喻成“糖葫芦”,明确指出将结核病诊治职能由疾控机构转移到定点医院是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需要,是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结核病的需要,实践证明,定点医院开展结核病诊治工作,对结防工作是加强而不是削弱,有利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认为我省的“医防合作,综合防治”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希望结核病门诊仍设在疾控中心的县(市、区)认真研究,切实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卫生局的议事日程,应地制宜,尽快落实,要求年底前全部完成转入定点医院的任务。要求现有定点医院要规范结核病诊治工作,提高诊断治疗水平;加强结核病医疗保障力度,切实降低患者疾病负担;改善结核病诊治环境,稳定防治人员队伍。医政处与省卫生监督所领导就定点医院结核门诊的依法监管、院内感染监督、规范患者诊治工作等做了重要讲话。

会上省卫生厅对全省5家市级耐多药结核病定点医院、全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了授牌。

省疾控中心结防所汇报了全省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与下一步工作思路;介绍了卫生部《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关于MDR-TB等3个肺结核病临床路径,湖州市、海宁市、永嘉县分别就各自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经验交流。会议安排了对海宁市定点医院医防合作模式的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当地病人发现、治疗管理和转诊追踪情况以及医防合作运行模式。同时,各地针对医防合作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就解决方法进行了深入讨论,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最后疾控处孙玉齐副处长做会议总结陈辞。

    本次会议是省卫生厅首次针对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结核病防治“医防合作,综合防治”的服务体系建设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充分说明了规范结核病诊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表明了我省推进“医防合作、综合防治”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决心与力度。

(作者:陈松华 编辑: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