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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结核病“医防合作,综合防治”防治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2012年03月06日来源:浙江结核网点击: 【字体:

浙江省自90年代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查、治、管一体化的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即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均由卫生防疫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在提高了病人的发现、规范结核病的管理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二十一世纪随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改革,疾控中心的公共卫生任务日益明确,随着职业医师法的颁布和实施,公卫医师也不再适合从事临床的诊治工作;疾控中心结防门诊由于行医资质、人力资源、仪器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的匮乏与不足,在结核病的诊断与治疗、并发症与不良反应的处理上有很大的局限,同时存在医疗纠纷的风险与隐患。因此,自2000年起,浙江省的部分地区如衢州、嘉兴市所辖的县(市、区),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将结核病诊断治疗职能从疾控机构剥离出去,转到定点医院,定点医院的结防门诊承担病人的诊断与治疗,县疾控中心与乡、村两级结防网络承当病人的追踪、随访管理与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疾控中心与综合医院的分工合作,更好的发挥各自的人员、设备的优势,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了病人的发现率,保证病人的治疗效果。

但由于结核病定点医院的诊治模式在全国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相应的工作规范或指南,为此,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英国利兹大学、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合作,对浙江省现行的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管理模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定点医院综合诊疗技术水平较高,在十年规划执行期间诊治了大量了结核病患者,绝大部分患者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治疗效果,特别是患者就医路径短,人均就诊不到2所医疗机构,减少了患者的就诊延误,患者的平均住院率为12%,较低,二线药物平均使用率为21%,也比较低,这些指标显示结核患者在定点医院诊治,发现与治疗均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各地的定点医院为结核病控制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现行的定点医院在结核病诊治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定点医院的建设政府投入不足,公共卫生补偿机制不到位,结核病诊治业务收入对医院的总收入贡献很小,容易被边缘化,结防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收入偏低,积极性不高,同时患者的辅助检查辅助用药较多,平均每个患者一个疗程还需承担4086元,37%的患者认为疾病负担较重等等,这些也都影响了我省结核病疫情的有效控制。

为进一步推行与完善政府规划、疾控机构规划管理、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院收治、社区卫生随访的“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卫生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浙江省结核病定点医院诊治管理工作规范》,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的意见”,将肺结核病的辅助治疗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支付范围,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肺结核病人管理工作手册》、《社区肺结核病人管理规范》,采取合理的病人督导管理方式,切实保证病人的治疗效果。截止至2011年底,全省77%的县(市、区),即69个县(市、区)将肺结核的诊断治疗转入定点医院。

    我省的“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卫生部高度的评价,在全国推广。2011年4月卫生部在浙江省举办了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全年共接待了14个兄弟省市与朝鲜的观摩学习。
(作者:王晓萌 编辑: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