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浙江结核收藏此文
治疗期间的复查对治疗效果的判定和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送痰进行复查;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2、5、8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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